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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文化金融市场中的版权价值与交易

2017-05-12 文化产业评论 文化产业评论

文化产业评论:文化资源如何资产化?文化产业如何对接金融市场?版权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货币”,是重要载体和途径。如何以版权价值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版权与金融的对接;如何以版权价值为核心,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推进文化金融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作者:司晓,腾讯研究院院长

来源:腾讯研究院

编辑:梁鑫

 

5月12日下午,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博士受邀参加文化金融50人论坛春季峰会--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四板”高峰论坛,并以“文化金融市场中的版权价值与交易”为主题发表演讲。司晓博士围绕当前IP热潮下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机会及IP版权保护的制约和解决之道进行了重点分享。在其看来,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产业竞争十分激烈,优质IP成为竞争焦点,市场价值凸显。与此同时,网络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还任重道远,未来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新技术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的尝试和发展,具有极大想象空间。


司晓 腾讯研究院院长


以下为其演讲实录:

 

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出席本次金融论坛,今天和大家重点分享下在网络文化产业中,腾讯研究院关于版权价值和交易的一些观察和思考。我的分享包括下面两个方面,第一想谈谈对当前IP热潮下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机会,第二个谈谈IP版权保护的制约和解决之道。

 

第一,IP热潮带来哪些机会?

 


伴随“互联网+”战略的持续推行,网络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激活文化消费和信息消费的新引擎,以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新闻等为代表的细分领域增长势头良好,整体营收规模和产值正加速增长。

 

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已经位居世界前列,2016年的整体营收是3820亿元,与日本和韩国相当。按此增速,到2020年将超过日本和韩国,成为全球第二。包括IP版权交易规模和授权衍生周边在内的广义产值,2016年产值突破5600亿元。网络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相关经济领域形成了十分严密的产业链。

 


当前,网络文化产业竞争十分激烈,优质内容的流量入口地位明显,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多的向上游发展参与内容制作,有价值的IP不断被被发掘和重塑,优质IP成为竞争焦点,市场价值凸显。

 

什么是优质的IP?有专家曾提到过,IP是类似于金字塔式的有层次的存在,这个金字塔有五层,自上而下,依次是IP价值观、个性、故事、多元的演绎方式和商业实现。

 

正是基于IP价值的市场化交易,使IP逐步成为为网络文化产业链的枢纽和核心,文学改编为电影、电影改编为游戏,全IP的运营越来越成为常态,推动游戏、动漫、文学、影视等网络文化形态,从由最初的独立发展,逐步升级、过渡到产品联动、互相融合开发、共享全产业经济收益的阶段。

 


腾讯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领军企业,2011年,在业界首次提出“泛娱乐”概念,打通文学、动漫、视频、游戏之间的价值联系,让优秀的作品能够最大化实现价值。并通过开放平台战略扶持原创,培养广大用户欣赏正版作品的习惯。这种以优质IP为轴心、多种互动娱乐内容形态协同发展的“泛娱乐”趋势,在中国网络文化产业中日趋明显。

 

下面,我们从网络文化产业的细分领域,具体分析IP价值和交易的机会。

 


网络文学作品成为跨界泛娱乐化运作的源头以及IP生态的核心,例如由阅文集团打造、从网文改编而来的动漫《择天记》在腾讯视频的播放次数高达2700万。随着网络文学成为网络文化产业最重要的IP库,培养、扶持拥有广泛受众的优质内容成为了重中之重,与影视、动漫、游戏等多方衍生联动代表了网络文学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网络文化产业的IP化运营,始于将网络文学类IP改编为手机游戏,借助网络文学既有的受众基础和影响力,往往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忠实用户的转化。不仅是文学,动漫、影视等IP产出者,都可以通过IP改编为游戏进行变现。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iOS平台畅销榜TOP100的游戏中,有IP的比例已接近40%,IP改编手游的成功率在提升。

 


作为游戏直播最核心的版权内容来源,重要电竞赛事版权交易成为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核心竞争要素,未来电竞内容版权收入规模有望突破1000亿,有巨大的增长空间。2016年底,Riot Games旗下英雄联盟(LOL)以3亿美元,向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MLB旗下的流媒体视频部门出售了直播权。

 


网络视频与优质影视版权的充分结合,使优质IP、独家IP成为视频平台差异化竞争的重要砝码,直接推动影视网络版权交易额的持续增长和用户付费市场从量变到质变,用户付费收入未来将成为视频网站重要的收入来源。

 


当然,在分享经济的浪潮下,用户不仅可以作为网络视频的用户,也可以深度参与IP内容生产和营销中。影视众筹平台的火爆,就使普通人可以成为电影投资者。早在2013年,电影《大鱼海棠》通过影视众筹的方式,吸引4000多人众筹158万元。2015年的《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更是吸引了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背景的89名投资者,累积分享780万元资金,实现9.56亿的票房,每人也实现了25万元的收益增值。

 


虽然二次元动漫本身的盈利能力较弱,其最主要的商业化路径是IP化运营,二次元IP游戏化大有可为。不仅二次元用户游戏付费率较高,同时,IP改编执行成本低,未来二次元游戏化市场潜力巨大。

 

更需要看到的,在新一轮的数字经济浪潮中,我国网络文化产业企业,已经在基于原创优质IP,进行全球化布局,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代表。2016年,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72.3亿美元,同比增长36.2%。以《天涯明月刀》为例,该游戏是2013年腾讯游戏自主研发的首款3D武侠题材的网络游戏。在国内获得用户认可的同时,其顶级技术手段和美术品质,成功获得国际青睐,以此向海外输出国风文化。

 


第二,IP热背后的版权保护之道

 

当然,目前,网络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还任重道远。马化腾先生曾在两会提案中指出,版权保护的不完善不但导致了侵权盗版猖獗、版权价值不能有效实现,还直接打击了创作和创新的积极性,长远看非常不利于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数据显示,网络文学盗版一年损失过百亿,而网络音乐在盗版产品的挤压下,我国音乐版权方每年收益仅占整个产值2%左右,这一数字在发达国家如欧美、日本和韩国占比分别为70%和90%,与国外相比差距巨大。因此,强健的版权保护是网络文化产业正版化发展的关键力量。

 


在美国,强大的司法保护帮助美国互联网内容产业较早、较快地实现了正版化,形成了完善的产业体系;而在中国,以连续13年的“剑网行动”为代表的行政保护,以及近几年不断加强的司法保护,形成了行政司法双轨制,推动网络版权环境不断改善。

 


而且,随着平台经济的崛起,本质的改变着互联网生态的竞争格局、商业模式与治理规则。面对产业发展的网络盗版问题,微信等平台产品也在探索通过技术升级与规则创新等方式进行网络版权治理,从而促进平台生态的良性发展。

 


未来在数字版权保护方面,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具有潜在价值。传统的版权登记采用纸质申请,耗时耗力;而通过区块链技术,数字作品所有者能够把版权信息和版权交易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快速便捷,记录一旦加入即无法篡改,从而任何交易双方之间的交易都可以被追踪和查询,并被充分证明,并且可扩展性较强。未来区块链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的尝试和发展,具有极大想象空间。

 


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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